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城市管理队伍形象,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洪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打造阳光城管。
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平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规范执法人员行为,亮证执法,用语文明,树立执法队伍秉公执法、阳光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规范行政审批,提高服务效能。
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完善行政审批咨询登记制度,确保城管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管理做到“四个零”,即行政审批运转零停留、规费收缴零违规、行政审批回访零漏访、行政审批投诉零瑕疵。
三、加强城市管理,创优城市环境。
围绕“四城同创”和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的工作目标,发挥城市管理主力先锋作用,全面加强市容秩序、规划控违、建筑渣土、户外广告、车辆违停等方面的执法工作,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文明、整洁、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四、强化廉洁意识,优化政风行风。
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加强廉洁自律,接受廉政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热心服务群众;加大对“四风”、“三难”、“三乱”等突出问题明察暗访和查处力度,严禁互相推诿、办事拖拉、有意不作为或乱作为;该局工作人员凡被举报和投诉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畅通监督渠道,拓宽服务平台。
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网站留言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认真及时解答、办理群众咨询及举报投诉问题,做到有诉必答,有案必查。把办理群众举报投诉作为提升执法效能、服务群众的有效举措。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诺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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