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期:20xx年4月17日,运动会期间如遇风雨天气和其他特殊情况,比赛按赛程日期顺延一周。比赛日程更改时,另作通知。
二、比赛地点: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田径场。
三、比赛项目及分组:
1、学生男子组:
100m、400m、1500m、4×100m、4×400m
2、学生女子组:
100m、400m、800m、4×100m、4×400m
四、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
经济学院在籍本、专科学生,以系为单位
2、报名条件:
凡身体健康的我院在籍本、专科学生均可报名。
3、报名方法:
4、报名截止日期:
5、参赛办法:
(1)学生组男、女100m采用分组预赛,按成绩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如遇八名成绩相同者,则举行附加赛,按名次选出运动员参加比赛。400m以上项目预决赛均一次进行,按成绩决定名次。
(2)为提倡精神文明、严肃纪律、端正赛风,凡参赛运动员必须带好学生证,否则不准参加比赛。如发现冒名顶替者,除取消成绩、名次及其得分外,并从该单位团体总分中扣除10分。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2、团体总分按代表团队取前三名,总分按单位得分累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同,则按获取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3、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5、本规程解释权属院学生会体育部。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经济学院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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