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 的派谴员工,现派谴至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以下简称:兴达鸿业),跟兴达鸿业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本人已经阅读劳务派谴协议,并已经清楚理解协议内容。 年 月 日被派谴到贵兴达鸿业工作,为表诚信,防患瑕疵,愿意向兴达鸿业作出以下承诺:
一、 恪守诚信,我保证我所提供的个人履历、证件复印件真实、有效、绝无欺诈成份,如有虚假愿赔偿公司一切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二、 我入职时自愿申请不参加公司的体检,故我个人生病产生的费用由我自己负责。并从入职开始保证在兴达鸿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工作未满7天(含7天)离职不发薪资,并扣除代办费用,同时交回使用物品。工作7天后试用期内离职(含辞职辞退或试用期不合格),不予享受正式员工的食宿水电补贴,将在离职工资中扣除食宿水电补贴费用422元。工作未满一年的扣一个月底薪(1310元)工资,若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愿意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接受处理。
三、 我入住兴达鸿业宿舍并已阅读完并理解兴达鸿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并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四、 我已经参加培训学习过兴达鸿业的《员工手册》、《考勤管理规定》、《薪酬制度》、《门禁制度》等相关制度,清楚理解各项制度中的各项内容并愿意遵守执行。
五、 如违反兴达鸿业的《员工手册》、公司的其他各项规定、通告时,愿意接受公司的处罚,若有违法犯罪行为者交送公安机关部门处理并与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六、 对兴达鸿业出台的各种制度,统一公示在打卡处公告栏处,公示三天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无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理解并接受制度内容。
七、 我进入兴达鸿业时, 公司已明确告知“根据国家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每月安排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但由于我个人想工资高些,并且身体十分健康,我自愿要求:周一至周五每晚延长工作时间两至三个小时,周六与周日工作八至十个小时,实际的工作时间根据打卡记录来确定。对于每月超过36个小时以外的加班,我愿意承担所有责任 。
八、 如违背兴达鸿业的管理规章制度及上述承诺,愿意接受公司辞退、罚款及追偿的处理。
九、 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入职承诺书》内容,以上内容是由我阅读后自愿签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签名(按手指印):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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