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政准则》要求,时值“双节”来临之际,本人就廉洁过节作以下承诺:
1、不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土特产等节礼;
2、不借节日之机用各种形式和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3、不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不到茶馆、农家乐、机关食堂等场所公-款吃喝;
5、不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休闲等活动;
6、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7、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接待活动;
8、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不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10、不违规使用公车。
本人自愿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若有违反,愿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单位(盖章):
职 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