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的资格,以经本公司认可领有登记的执照厂商一家,或相当于担任以上的`现任公职人员两人的违保为原则,但如为经营财物人员的保证,限有公司担保,被保人的直系血亲不得是保证人。
1、保人在本公司所任职务及其服务单位,不论有保变更,本保证继续有效,保证人不得借口推托保证责任。
2、被保人犯有下列情事之一,保证人应立即担负赔偿责任,按照本公司列开条款,无异议履行赔偿,并须有优先办理。
① 贪污公款,毁损公物者;
② 违法犯纪,侵占公物者;
③ 渎职;
④ 擅离职守,移交不清者;
⑤ 其他有使本公司蒙受损害之行为。
3、保人离职,须经本公司查核清楚,发还该保证书后,保证责任方得解除。
4、证人如欲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与被保人办妥更换保证,发还原保证书,始得解除保证责任;如为保证人片面通知或登报退保,概不生效。
5、证人职业、住址,如有变更,应随时通知本公司查核。
保证人:______今保证______思想纯正,在贵公司任职期间,须遵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亏公司款或侵占毁损公物及其他足使公司蒙受损害的行为,保证人愿按前列保证书规约所列各款,立即担负全部赔偿责任,并自愿放弃上诉抗辩权。务具保证书是实。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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