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单位餐饮效劳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效劳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治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餐饮效劳单位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培训治理方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单位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一)通过培训,使餐饮效劳从业人员了解并熟识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我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根底学问和依法经营意识。
(二)对餐饮效劳单位从业人员进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根底学问等内容的培训,强化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治理水位,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增加食品安全学问水平和操作技能,预防和掌握食品安全大事的发生。
(三)食品安全的专业学问,包括:食品标准;食品污染及其预防掌握措施;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预防;重大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安全保障技能;厨房、环境、设备以及食品选购、储存、加工、烹制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等。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我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治理员、相关食品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效劳许可治理方法》、《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监视治理方法》、《餐饮效劳单位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培训治理方法》、《餐饮效劳食品安全操作标准》、《餐饮效劳许可审查标准》、《餐饮效劳食品选购索证标治理规定》、《重大活动餐饮效劳食品安全监视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学问。
(三)培训时间全年不少于40小时。
(四)培训方式
食品安全治理员负责授课,预备授课内容,发放学习资料。
(五)培训考核
每期培训完毕后参与人员签字,由我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治理员对员工进展考核并建档。
三、餐饮效劳质量管掌握度
1、餐饮效劳质量管控指在找出效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肯定的措施,在原有根底上到达改良和提高效劳质量的目的。
2、餐饮部门定期组织餐饮领班以上治理人员对餐饮效劳各个环节进展效劳质量检查。
3、餐饮经理应实行定期或随时抽查的方式对餐饮效劳各个部门在开餐过程中的.效劳质量进展质量检查。
4、聘请相关专家对餐饮效劳质量进展不定期暗访检查。
5、检查内容以餐厅卫生、设备保养、选购查验、台账记录、效劳技能、工作态度、工作标准、效劳程序、业务学问、投诉意见等为主。
6、检查方法:设计考核表格,建立考核标准,分别对餐厅主管、领班、厨师长等进展工作状况考核。
7、对检查结果进展仔细记录,对有关严峻违纪等事项进展公开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8、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必需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良措施并限期改正。
9、检查者必需仔细负责、实事求是、处事公正。考核评分表由专人进展统计分析,每月一次做出考核状况分析报告,报餐饮部经理批阅。
四、餐饮效劳安全学问培训教育制度
1、从事餐饮效劳从业人员必需在承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学问培训并经考核适宜后,方可从事餐饮效劳工作。
2、仔细执行培训规划,在食品药品监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治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学问、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效劳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治理人员和餐饮效劳从业人员,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
4、新参与工作的餐饮效劳从业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餐饮效劳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问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五、食品安全责任治理制度
1、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视治理,保障人体安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2、员工食堂依法办理餐饮效劳许可证,食品经营范围与条件设施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食品制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4、建立健全的食品选购索证和台帐制度,索证索票齐全。
六、注意环境卫生治理,做好场地的清洁工作。
1、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安康治理工作,定期进展安全检查,取得安康证后才能从事本店的经营工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2、明确员工食堂食品安全治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3、适用范围:员工食堂全体员工、选购加工各环节均适用本制度。
4、员工食堂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员工食堂的食品安全监视治理负总责;员工食堂主管为兼职食品安全治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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