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决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范围
1、服务地点:甲方单位办公大楼
2、服务内容:完成甲方单位办公大楼涉及用电的相关工作:如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各类电器设备(电脑硬件除外)故障的修复等。
3、合同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对乙方相关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维修施工期间予以配合。
3、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支付承包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在正式为乙方提供服务前,应熟悉甲方所有用电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安装地点、线路布局、工作原理及安全运行要求等,从合同生效起,提供的主要服务为: 1、在接到甲方的日常安装、维修或其他相关事宜需要配合的通知后,乙方必须尽可能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2、在向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3、认真、负责地答复甲方关于设备故障的有关问题 。
4、其他与用电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1、在日常的维护管理中,维护、修理过程中出现的非因乙方故意、过失造成的设备设施及其零配件的损坏,需要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用电设备、设施及其零配件的采购、更换;必要时,甲方可以授权乙方实施采购,乙方应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采购,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3、在维护施工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服务管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电工月服务费用人民币 叁仟 元整(¥ 3000.00 )。
付款方式:服务费用按月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一星期内按乙方提供的账号付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及时排除故障或达不到甲方的工作要求,影响甲方工作的正常开展,甲方有权相应减少支付乙方承包费用。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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