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 年 月 日,甲方与乙方产生纠纷一事,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人身伤害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上述款项于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由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甲方收款后出具收条;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乙方不得再因任何原因向甲方及其家属索要任何款项或赔偿金。
三、甲方对于造成乙方受伤的行为深表歉意,乙方承诺从此不再打扰甲方,不再与甲方有任何民事纠纷。
四、乙方对甲方表示谅解,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乙方放弃追究甲方伤害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双方对经济赔偿问题一次性解决完毕。
五、见证人对上述协议的签订与履行进行见证。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代理人签字或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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