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车辆责任书

车辆责任书

2020-03-14 来源:乌哈旅游

  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辆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和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技能,严格遵守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二、责任内容

  机动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章驾驶,必须做到:

  (一)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及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法、有效;

  (二)必须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类相符合的车辆,驾、乘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汽车前排司乘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乘坐人数不得超出行驶证核定载客人数;

  (三)保证车况完好,车容整洁,转向、制动、传动、轮胎、灯光、喇叭、雨刮器等部件必须使用灵活,安全可靠,确保行车安全;

  (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无证驾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乘机动车辆,严禁驾驶套牌车、拼装车、报废车,严禁载客营运;

  (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各类等级公路、矿区道路和不同气候条件下的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严禁超速行驶;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各类车辆装载规定,严禁超载。在受恶劣天气、雨雪封路及路况差等因素影响,不能确保安全行驶的情况下不上路行驶;

  (七)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活动,主动配合交-警部门、保卫科等开展的交通安全监督和检查,出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后自觉接受处理。

  三、责任考核:

  (一)驾驶机动车辆出现交通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司《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视违规行为情节轻重给予考核。

  (二)驾驶机动车辆出现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非法载客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外,公司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对应处罚,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其中:管理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一经发现一律降职。员工酒后驾驶的除按《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外,同时在矿区道路内禁驾六个月,凡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三)机动车辆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无论管理人员、员工在共同饮酒中不制止驾车人员饮酒、安排驾车人员饮酒或劝酒的人员承担连带责任。凡出现管理人员不听劝阻、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均属个人行为,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三)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公司将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主要责任人考核1000—3000元,并对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考核500-1000元;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或肇事逃逸的,对主要责任人一律解除劳动关系,对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考核1000-20__元,并在当月三个文明建设考核中对主要责任人所在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取消所在单位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年度各类评先资格。

  (四)年内未出现交通违法行为、未发生交通事故的,将作为年度综治评先主要依据之一。

  双方签字:

  监督部门:保卫科

  责 任 人: (机动车类型:摩托车□汽车□)

  20__年1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