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大致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该面积不是实测面积,如后期需缴纳房屋差价,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为甲方独立所有。该房屋为毛坯房,未装修。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出让或划拨)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不得分期。
第四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该房屋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由开发商负责办理。如果能办直接所有权办至乙方名下,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所需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不能将所有权直接办至乙方名下,则待甲方办理房产证之后(费用甲方承担),之后再正常过户给乙方,过户费用(含税费、评估费、办证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因开发商原因未如期办理房产证者,不视为甲方违约。
甲方在该房屋没有户口关系。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无装修)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即是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同意将甲方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元在房屋过户后10日返还给卖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签订后,买方未如期支付购房款或者欲单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卖方将不予退还;并由买方向卖方额外支付总房款一倍的违约金。
乙方在进行房屋装修时,须遵守物业的装修须知等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后果。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见证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
附: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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