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 日,局党委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会上印发了《局党委关于在全局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受教育、亮承诺、见行动”主题活动的工作方案》(临建党发〔2019〕97号),对在全局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受教育、亮承诺、见行动”主题活动作出安排部署。目前,市里正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党性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受教育、亮承诺、见行动”主题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临组明电〔2019〕67 号)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党性教育后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搞好分析研讨。全体党员在接受党性教育后,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一次党性分析,自己动手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着重剖析查摆在党性修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问题原则上不少于 3 条,整改措施要具体实在;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为本系统、本部门单位、分管单位或者党建联系点的党员讲一次党课,谈体会、谈认识,交流学习成果。集中研讨要以党支部为单位,重点围绕局党委《工作方案》(临建党发〔2019〕97号)中确定的“新常态下党员干部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改进什么”,如何“强党性、树党风、守党纪”,如何“更好地贯彻人民立场、落实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如何“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心任务和重点难点工作,增强创新力、执行力、落实力”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党性分析、上党课、集中研讨要于党性教育结束后2周内完成,其中,心得体会、党课稿、研讨发言等材料实行逐级备案,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有关材料要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局各党总支、党支部、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的心得体会、党课稿、研讨发言3份材料要于11月20日前报局党委备案;设计院、安质处、中裕燃气党总支和市政公司党委要做好所属各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心得体会、党课稿、研讨发言3份材料的备案。
二要认真搞好公开承诺。重点做好党员干部承诺事项确定、公示、备案等工作。承诺事项要紧密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局党委《工作方案》(临建党发〔2019〕97号)中确定的内容来确定,主要包括岗位承诺、履职尽责承诺、目标任务承诺等。原则上,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承诺事项不少于 3 条,党总支、党支部、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的承诺事项不少于2条,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其他党员干部的承诺事项不少于 1条,可通过党支部会议通报等形式进行公示。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承诺事项要于11 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党总支、党支部、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的承诺事项要于11月20日前报局党委备案;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事项由所在支部备案。具体备案表的格式详见附件 1《承诺事项备案表》。
三要认真搞好集中攻坚。根据局党委《工作方案》(临建党发〔2019〕97号)要求,各单位要确定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按照原则上局党委不少于 3件、局属各单位不少于2件的要求,列出本年度必须抓好的几件实事。确定的实事,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问题,紧紧围绕面上必须改、现在就能改并且能够尽快见到成效的问题,紧紧围绕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人,逐一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对单位列出的实事,党员干部要主动认领,要结合实际,列出不少于 2 件本年度必须做好的实事。局党委确定的实事,将于 11 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各党总支、党支部、公司党委确定的实事,要于 11 月20日前报局党委备案。具体备案表的格式详见附件 2《集中攻坚办实事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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