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杭州至绍兴城际铁路钱清段工程建设需要,需拆迁钱清镇相关村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和区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项拆迁范围和面积:
本项目房屋拆迁范围涉及钱清镇梅东村、前梅村、方家桥村、钱清村、清风村、劳动村、东江居、塔下居、西后街居、钱门社区等村居的住宅房屋及13家企事业单位的部分房屋(详见拆迁红线图),总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
二、本项目拆迁期限及时间安排:20xx年11月22日至20xx年12月20日为房屋腾空搬迁期限(具体各村时间进度不同,详见各村拆迁安置方案)。腾空后实施房屋拆除。
本项目房屋拆迁事务由绍兴市柯桥区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x镇人民政府实施。
本项目拆迁红线范围内,自公告之日起,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房屋翻(扩)建、房屋买卖、赠予、租赁、抵押等手续。本项目房屋拆迁范围内房屋产权与使用权纠纷应在拆迁期限内妥善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不中止拆迁。
特此公告!
x镇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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