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到各科室(部门)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须认真贯彻卫生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科室(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
四、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量化考评5分,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分额度为前一次的2倍;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有教育监督责任。负责人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量化考核5分。对无视医院控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六、设立“优秀无烟科室(部门)奖”,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部门),年度奖励量化考核20分。对戒烟成功的院员工给予奖励量化考核10分,加以表彰。
十一、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由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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