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放假通知,20xx年清明节放假3天,即20xx年4月2日至4日放假。4月2日(星期日, 公休日)、3日(星期一,)、4日(星期二,法定节假日)。其中4月1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期间门诊工作安排如下:
4月2日(星期日,公休日),上午开诊半天,按星期六排班。
4月3日(星期一),上午开诊半天,按星期日排班。
4月4日(星期二,法定节假日), 上午开诊半天,按星期六排班。
放假期间急诊24小时照常开诊。
请各部门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安排,加强防火、防盗等治安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门诊办公室
20xx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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