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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的接收函

2020-10-03 来源:乌哈旅游

  社会保险接收函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我单位已于______年05月16日为 同志(身份证 号: )办理录用备案手续,请贵中心为该同志办理停缴社保手续,由我单位为其续接其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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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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