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严明责任,严格监管,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成效。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步骤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段划分如下:
(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26日—5月底。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召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秸秆禁烧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发布禁烧通告并张贴到村,印制宣传材料并送达每个农户。召开乡村干部动员会议,落实禁烧措施和责任分工,全面开展禁烧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6月底和11月底。在全面禁烧阶段,乡秸秆禁烧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乡政府对各乡村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评。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秸秆禁烧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落实责任追究。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乡长张云清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乡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建立和完善禁烧工作责任制,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明确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
(二)加强宣传报道
通过广播、宣传车、通告、横幅、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焚烧秸秆危害、秸秆利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大督查力度
在禁烧实施阶段,乡政府向各村派驻督查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各村委会都要制定禁烧应急预案。要抽调人员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清运秸秆;要成立应急灭火队,巡查田间地头,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坚决刹住第一把火。
(四)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督查督办,严格控制第一把火。对焚烧秸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焚烧秸秆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村,要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禁烧规定村,一律取消当年“生态村”的评选资格。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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