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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2021-01-26 来源:乌哈旅游

  为在我县物业服务行业内塑造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城市文明形象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创建文明、敬重文明、共筑文明、和谐新邻里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的精神,以“加强物业管理、幸福千家万户”为主题,全面查处物业服务行业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深入挖掘宣传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小区(项目)、基层物业人、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等在构建文明和谐居住生活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等方面做出的显著成绩,树立一批物业服务标杆和服务明星,激发物业服务行业的工作热情,全面加强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深化文明程度,提升物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业主满意度。

  二、评选类型、数量及条件

  (一)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100名,其中企业管理层30名,基层一线人员70名)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水平高、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优;工作能力得到广泛认可,是公司或小区的业务骨干,在行业内部及所服务的项目享有较好的声誉;业主满意度高,无投诉记录。

  (二)物业行业文明示范项目(30个)

  项目规划设计合理,配套设施齐全,水、电、暖等专营设施管理维护责任明晰,物业服务用房按规定建设并移交到位;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到位,环境舒适整洁,公共秩序文明和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良好,绿化养护到位;建立恳谈会、调解委员会、联席会等“三会”制度,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规范建设“三公开”制度,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落实到位,公开服务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和墙体设置等多种形式,广泛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者“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和“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广告,宣传氛围浓厚,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投诉机制健全、服务电话畅通;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0%以上;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交叉任职、共商事务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各方主体关系融洽,运作规范,业主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三)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15家)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物业管理政策规定,企业管理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到位;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并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业绩优良,业主满意度高,所服务的项目履行合同到位;投诉机制健全、服务电话畅通;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90%以上;及时上报有关统计资料、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完成相关任务;定期对员工开展业务培训和文明教育,团队面貌和企业形象良好,在行业中有较好口碑;自律意识强,在行业协会中较好地履行会员义务。

  (四)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先进单位、物业行业文明创建先进个人(单位10个,个人10个)

  在“示范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中评选出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在创建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精心用心组织,明确任务目标、人员责任、方法步骤,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落实力度,使创建过程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过程,成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加强管理的过程,使我县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走在前列。

  (五)文明和谐业主委员会(3个)

  按规定程序选举成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业务档案齐全严谨;依法履行职责,桥梁纽带发挥作用良好,既能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又能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关系团结融洽,有较强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无“谋私”现象;在镇街和社区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小区和谐稳定,无业主信访事件,业主支持率90%以上;财务管理规范,对公共收益分配管理到位,按规定向业主公示相关帐目。

  (六)文明诚信好业主(100名)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小区(临时)管理规约、文明公约和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为小区管理建言献策;家庭和睦、尊老爱幼、邻里关系好;无欠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记录。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31日前)

  根据上级要求,按照辖区划分和职责分工,对创建评选有关事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检查(9月30日前)

  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以及热衷于物业管理工作的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法规规定、政策文件、服务规范、行规行约、合同约定、文明创建标准以及岗位职责等,进行认真自查。沂水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成立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检查小组,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业主委员会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选择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依法查处物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符合文明创建标准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为候选人。自查检查期间,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检查小组将进行不定时抽查和调度。

  (三)考查评选(10月31日前)

  “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标兵企业”、“物业行业文明示范项目”、“文明和谐业主委员会”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将网络投票得分与专家评审得分按3∶7的权重相加,作为参评人的最终得分;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文明诚信好业主评选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评选结果根据得分或得票由高到低选取,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表彰奖励(12月31日前)

  1、召开专门表彰会议,对获奖的企业、小区(项目);文明创建先进单位、个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员、业主进行表彰。

  2、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以良好行为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作为物业管理投标时的加分项目。

  3、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物业科(办)、物业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等人员对获奖的企业、小区(项目)、业主委员会等进行观摩学习,邀请新闻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介。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评选活动,是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宣传文明、共创文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途径。各物业公司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活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办、房管办成立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沂水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各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人员、业主等积极参与创建评选,积极投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良行为,在责令整改的同时,要视情况进行曝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要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共同提高。

  (三)搞好整改,务求实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创建评选仅仅是手段,目的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小区、社区的文明程度。在创建评选过程中,注重挖掘服务标杆和服务明星,同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补齐短板。以评选为契机,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自查、互查,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暗访、评议等形式,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强整改,使评选活动成为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活动,成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管理的活动。

  (四)认真申报,严格审查。各企业和个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申报,如有虚假材料或网络刷票行为,取消参评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主要事迹填写要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内容不超过500字。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同县机关工委、文明办的沟通联系,对申报材料及参评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研究形成推荐意见。推荐材料于8月15日前报沂水县房地产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科,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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