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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协议书

2021-11-18 来源:乌哈旅游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竣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地方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1. 甲方;

  1.2. 乙方:

  1.3. 建设单位:

  1.4. 本工程:空调通风系统安装工程

  1.5. 本合同:空调通风系统安装工程合同

  1.6.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质保责任的总价款。

  1.7. 开工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计划﹙20__年月日﹚

  1.8. 竣工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20__年 月日﹚

  1.9. 开竣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10. 竣工日期为本合同约定经建设单位、甲方、总包、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

  1.11. 图纸: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图纸为准。

  2.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及规范、图纸

  2.1. 本合同

  3. 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

  3.1.1. 工程名称:

  3.1.2. 工程地点:

  3.1.3. 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三通,其它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3.2承包范围及方式:

  (1)设备安装:新风机组、排风机组、排气扇、全部通风管道阀部件、消声器、静压箱及风口的.安装、测试及调试的全部工程。

  (2)管道安装:包括新风系统送风管、回风管;排风系统风管、;风机盘管送风管、回风管的制作、安装、调试的全部工程。

  (3)不包括空调水系统及其他设备的安装。

  (4)配合总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结构预留、预埋及空调设备基础施工。

  (5)应负责整体工程的配合、协调及参加项目各种会议。

  (6)二次结构墙体的开洞和套管及周边封堵。

  (7)设备的装卸、搬运、码放、保管、吊装及安装。

  (8)空调通风系统工程所需全部辅材、工具、机械、耗材由乙方承担。依据甲方招标文件。

  (9)所有空调通风系统的保修﹙保修需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3.3.1甲供材料:

  1)通风系统的所有阀部件(防火阀、调节阀、止回阀、电动阀、消声器、静压箱等)及风口; 镀锌钢板;

  2) 风管所用套管材料;不包括套管制作、安装所需的全部辅材。 双层铝箔软管;

  3.3.2乙供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辅材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通过甲方及监理认可。

  除上述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范围外的所有施工所需材料都由承包人负责。包括:制作风管需要的角码、扣条;大小螺栓、螺母、胀栓、垫片、油漆、稀料、各种支吊架的型钢、吊杆和木托;焊条;软连接所需防火绿帆布;各种型号减震器、减震垫;密封防火泥;风管连接所用密封材料;工人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安全用品及消耗品等等。

  4. 甲方人员及甲方责任:甲方驻工地代表:、全面负责工地的管理工作,因为甲方出现的管理问题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依据甲方招标文件。

  5. 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配合甲方代表全面负责工地的管理工作。因为乙方材料、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1甲方的权利:

  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发包方,在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处于主控协调地位。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对项目的总体安排,本着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原则,对各施工队伍进行协调管理。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执行的行为,均不损害、影响和限制甲方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作为工程发包方的权益和权利,不能作为甲方对任何破坏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其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拥有的权益。

  6.1.2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遵照履行本合同项下应当由甲方承担的义务。

  (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变更、洽商等文件的确认。

  (3) 甲方有义务保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及时到场,满足施工条件。

  (4) 协调处理乙方与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 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甲方处获取工程款。

  6.2.2. 乙方的义务:

  (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乙方应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乙方如发现设计不符合工程规范或有任何不合理或不确切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提请甲方予以确认。乙方不会因上述问题停止工作或追加费用或影响工期。任何由于上述问题没有及时提出和解决而造成的甲方工程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完全服从甲方关于该项目及其工程的总体规划安排,服从甲方、总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整体工程,乙方施工中应为甲方与相关单位及其他承包商和其工作人员以及相关机构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总包或监理工程师合理的指令或指示,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按月上报施工进度表及提供准确的设备和材料进场计划表(材料计划表提前10上交甲方驻场代表,其他设备计划表提前50天上交甲方驻场代表)。

  7. 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伤害保险方能上岗工作。

  8.乙方驻场项目经理如果不服从建设单位、甲方、监理的正确管理,甲方有权利撤销其驻场项目经理职务并对乙方相关管理责任人处以人民币5000-10000元的罚款。

  9.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人员真实的考勤表及工资发放签字表。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劳动合同书》(乙方确认的复印件)。

  10.乙方负责进场后的设备、材料及安装完成后系统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成品保护单上签字确认。

  11. 乙方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及总包单位进度计划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以无法如期完成进度提出额外要求。

  12. 应甲方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同意不在向甲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3.施工所需材料甲方按实际工程材料发生量给付乙方,如出现材料浪费现象,所发生材料浪费量由乙方全部承担。工程发生的材料损耗量需由甲方、乙方双方签字认可。

  14.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及验收:符合国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甲方单位要求,并能通过验收、合格。

  15. 现场管理:符合现场管理要求,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16. 工期管理: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要求,独立承担违约责任。

  17. 合同价款及进度款支付

  17.1. 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单价合同,具体如下:

  (1)风管制作、安装人工费(含全部辅材,包括全部风口安装)计 元/㎡

  (2)风阀安装按风管面积计算

  (3)软连接制作、安装人工费(含共板法兰及全部辅材)计 元/㎡

  (4)静压箱安装人工费(含全部辅材)计最大边长≤3m的 元/个、最大边长>3m的 元/个

  (5)新风机、排风机安装人工费(含全部辅材)计 元/台

  (6)根据招标所述工程量,双方确认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7)所有报价均为不含开税票价格

  17.2. 工程进度款支付:﹙付款方式为:支票支付﹚

  1)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进场费:合同总额10%¥元,(大写:¥ )

  2)工程项目设备及管道安装过程中,乙方按月进度上报工程量及进度款,甲方核实确认后支付乙方上报进度款的 50%。

  3)空调通风系统全部安装完成并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乙方合同总额的80%。

  4)工程竣工验收(调试运行合格)签字并移交建设单位,且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5)剩余 5% 作为质保金,整体工程质保期为 贰年(质保期以竣工验收单签订日期始),质保期满贰年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息)。

  6)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以建设单位给发包方的支付时间、比例进行。根据甲方要求乙方需上报各种工程表格及签字流程表格。各种表格经项目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17.3.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不管合同中是否有特别说明,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7.3.1.

  17.3.2. 本工程所有的直接费、安装费、管理费、利润、法定收费、风险。; 产品相关的包装、运输、装车、卸车、组装等的全部费用;

  17.3.3.此外还应包含有采购、包装、贮运、保险、商检、验收、安装、调试、保修期内提供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修服务及其它(培训商务往来等)、乙方技术人员现场管理费、调试费、免费维修保养费等各项费用;

  17.3.4. 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费率、汇率、利率、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

  17.3.5.进口材料需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一切进口费用,乙方需确保按正常渠道入关。若遇政府部门对进口材料报关进口资料进行检查,乙方需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并承担

  相应责任及费用;

  17.3.6.本合同一经签订,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中国大陆税费调整、进口关税的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不得进行任何费用追加。

  17.3.7.乙方了解现场的位置、交通状况、存放地点、起卸物料的限制、已完成工程之状况的现场平面、临时设施、仓储、水电等,以及一切可能影响工程费用的其他情况。任何不了解或不能预见上述因素及其影响而导致的工期或费用索赔将不获支持。

  17.3.8.本合同价款中已涵盖的乙方为完成本工程的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成品保护、雨季施工、抢工、超高、交叉作业、自行搭拆脚手架、施工场地的临建搬迁、场地平整、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技术措施费、合理时限内的临时停水、临时停电导致的误工费、安全措施费、按甲方要求所作的工序调整、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人工设备损耗及增加费等。

  18.变更及增项内容经甲方签证后,乙方负责施工,并在甲方收到工程款后根据施工进度支付给乙方。

  19.材料、设备管理:乙方全权负责,并独立承担责任。

  20.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最终确认,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支付款项后,甲方再支付给乙方

  21.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按现场要求。

  22.工程质保: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为准。

  23.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24.违约: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双倍赔偿。

  25.争议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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