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学生第一”的理念,强化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的意识,争做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的教师,我庄严承诺:
1、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
2、切实提高依法执教的法制意识。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4、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不随意让学生停课。
5、注重提高教育教学实效。爱岗敬业,不断加强备、讲、批、辅等教学基本功的修炼。
6、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不擅自收费。
7、不搞有偿家教,不利用节假日以各种名义办“辅导班”,不外出兼职或代课,不向家长索要或暗示馈赠钱物。
8、不诱导、推荐或强行向学生发放省定《教学用书征订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报刊和杂志,也不以各种理由变相诱使学生在指定商店购买教辅图书和学习用品,从而获取利益。
9、自觉抓好自查自纠,主动听取并接受学生、家长及学校行风监督员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以上九条,特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有违法违纪,本人将接受学校批评及处分,接受本学年内评优、评模、晋级、职称评定一票否决的决定。
承诺人: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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