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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位场地租赁合同

2022-09-10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进行拍摄、制作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天(即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若因天气条件需调整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租用地点:本次广告在拍摄,如乙方需要对工作地点做出调整时,应事先与甲方沟通,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租用费用:

  1、场地租金:乙方最晚应在拍摄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场地租金。

  2、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在拍摄日前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拍摄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场地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还乙方。

  四、乙方须将此次拍摄活动中的内容、灯光及装饰等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拍摄。

  五、甲方将指派工作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员、演员及工作车辆均须按双方商定的地点休息、停放。

  六、乙方应遵照甲方场地使用规范来执行操作,拍摄当日乙方应最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跟甲方在一起协调及监督。

  七、乙方必须负责清除拍摄场地内因布置拍摄所产生的废物,并保持拍摄期间甲方场地的环境清洁。

  八、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泊车位。

  九、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场地内的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对金额作为损坏赔偿。

  十、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临时场地。

  十一、如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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