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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JF—2024—002)

2020-03-28 来源:乌哈旅游

  合同编号:____

  买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卖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买卖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买卖汽车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

  生产厂名称:____

  排气量:____

  车牌号码:____

  出厂日期:____

  已行驶公里数:____

  车辆类型:____

  厂牌型号: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

  颜色____

  发动机号:____

  车架号: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____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

  有效期从____至____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买卖车辆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卖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走私车、拼装车或明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品。

  三、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数量:____台

  车辆总价: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运费:____元,由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元,由____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

  1、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天。

  3、如买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卖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卖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天内退还买方。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卖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履约保证金可抵作车价款。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余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日内支付,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买方支付卖方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抵作车价款。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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