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委托责任人:
身份证号:
乙方: 代销责任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八喜快捷酒店(军分区店和新市政府店)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如有需求在其他区域销售,由双方协商统一而定。
二、乙方按收货单验收甲方产品后,甲方提供食品安全许可证及进口食品检测报告,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三、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和产品予乙方销售,乙方对所销售产品总额抽取提成20%,由前台推销成功产品额外加收5%提成单独结算予以前台。
四、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义务: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期间送货及取货运费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确保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
乙方的义务:
1、应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或灭失的应予以约定价格赔偿;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3、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五、付款方式(月结):
1、乙方应于每月10日之前予甲方结算上月销售产品总额-20%提成后的货款,并以现金或者其它汇款方式支付给与甲方;
2、前台销售额5%则由甲乙双方与前台另行当日当面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所展示的样品负有报关及维护责任,如出现损毁,乙方应参考《送货单》进行赔偿;
2、乙方拖欠实销货款不按期清偿,应照实销货款的1.5倍赔偿甲方损失;
七、双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发生争议后,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1月8日起长期有效,如有调整双方协商。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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