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河信用社自接到联社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省联社提出的活动要求,结合我社实际查找在制度执行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省联社、银监部门的有关制度文件,全面梳理和审查各项内控和案防制度,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社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贷款业务都能够按流程操作,规避了操作风险。
2、现金出纳业务能够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没有违规现象。
3、负债业务都能严格按制度要求操作,特别是大额存款管理、开销户管理、挂失业务等都能够严格按规定操作。
4、岗位轮换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强制休假制度,亲属回避制度、员工行为排查制度、干部任免监督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我社都能按照省社要求认真执行,确保我社工作的有效开展,稳健运营。
5、安全保卫方面,没有任何违规现象,我社能做到警钟长鸣,对安全保卫工作常抓不懈,对任何细小的问题都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我社的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
通过此次对四河信用社内控和案防制度细微全面的.自查,未发现我社在制度执行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但我社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内控和案防制度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切实将内控和案防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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