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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合同

2022-10-13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过桥资金(委托贷款方式)融资业务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概述

  一、甲方因开发建设 项目,需过桥资金通过委托贷款形式自行选定有关银行(以下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二、乙方利用自有资金或委托理财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向甲方贷款,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建设,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并按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由受托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进行项目运作。

  三、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财产或股权质押合同《 》(以下称),甲方将自有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项目经营权益或股权抵(质)押给乙方并办理完备抵(质)押登记或公证手续,或者第三方的固定资产在建项目经营

  第二条 贷款金额、期限、服务费用、贷款银行

  一、甲方意向委托贷款金额为 万元,并由甲乙双方确定首单金额 元。贷款期限为 三年。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贷款利息一次,不得拖欠。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乙方收取的咨询服务费(以下称服务费)为委托贷款金额的 %计万元,甲方支付服务费的资金系其合法拥有且能自由支配。服务费金额为税后金额,税款已由甲方向有权机关代为缴纳。

  二、甲方指定的委托贷款受托银行为 银行支行,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委托贷款的委托费用约定由甲方负担,由甲方按照规定及时向受托银行支付。

  第三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在此声明如下:

  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并能以其自身名义进行本项经营活动或参与诉讼,且对其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2、甲方签署和执行本协议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和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甲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法规与合同,甲方为签署和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凭证和评估报告、项目可研分析及批准文件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申贷项目的论证、申请、批复、备案等手续均已由甲方独立完成并已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4、甲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乙方和乙方存款人不同意担保的下列事件:

  4.1、与甲方或与甲方重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4.2、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4.3、甲方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质押担保;

  4.4、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4.5、甲方在其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件。

  二、甲方在此保证如下:

  1、保证乙方资金或委托理财资金存入委托贷款银行后 两个工作日内安排乙方人员到贷款银行行长办公室,行长及业务主管应首先向乙方人员出示身份证及任职文件经乙方人员查验无误后,举行三方洽谈,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在三方达成共识后,由甲方递交《委托贷款申请函》(详见附件2)。

  2、保证委托贷款银行接受《委托贷款申请函》,并在 两 个工作日内得到银行正式回复。此回复真实有效、可查询、可验证。

  3、保证与受托银行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天,形成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按期归还乙方过桥资金。保证不以与贷款银行的信贷流程相冲突为理由而拒不执行本协议约定的操作程序。

  4、保证将 抵(质)押登记给乙方或受托银行并办理完备抵(质)押登记或公证手续。保证协调好贷款银行严格遵照反担保合同的约定实现有关的债权、质权。

  第四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一、乙方在此声明如下:

  1、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企业法

  2、乙方签署和执行本协议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

  3、乙方过桥资金来源合法,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资金

  二、乙方在此保证如下:

  1、保证在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履行完毕后,乙方即派出专人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手续。

  2、保证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甲方于受托银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专用帐户或一般结算账户,乙方按甲方用款计划将首笔资金存入委托贷款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向受托银行发出贷款提款核准书,并由受托银行向甲方发放贷款。

  第五条 服务费交割方式

  双方同意,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中的 万元。细则如下:

  一、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甲方即可向乙方支付 万元服务费,乙方公司或法人银行卡收到后,通知乙方于 个工作日内安排有关人员到委托贷款银行存入万元资金(以银行进账凭证为准)。

  二、律师对银行进账凭证查验无误后。剩余服务费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款借据,同时乙方将存单扫描件或银行进账凭证为准提供给甲方。

  三、甲方欠款 万元应于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包括无故终止本协议)均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随时提前支取所存资金并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已收取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获得约定取得的服务费。

  二、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包括无故终止本协议)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应退还甲方交付的所有服务费,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重点提示

  甲方(借款人)针对乙方(委托人)提出的受托银行须履行

  第九条 其他

  一、在签订本协议前,协议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内容,

  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办理服务费提存后生效。双方履约中签订的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确定文件均为本协议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可另行协议补充。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律师所、贷款银行(由甲方代为转交)各执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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