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我们依法接受先生的全权委托,现就你拖欠先生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你: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先生提交的下列材料:
1、 先生书写的欠先生人民币*万元的欠条一张;
2、 欠条形成的原因的证明;
依据先生的陈述及我们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
1、某于x年12月28日亲笔书写的欠某人民币*万元整的欠条一张。
2、截止目前为止,某并没有按照 “欠条”的承诺向某偿还拖欠的人民币*万元整。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按照承诺的期限向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先生逾期未向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万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希望您在收到本律师函之后,立即与我们取得联系。并将所欠人民币*万元直接(或通过我们)支付给先生;
2、如先生仍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我们将依据法律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鉴于先生与先生的关系以及先生不再主张违约责任也同意我们以调解结案,我们认为先生还是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来解决此事。为避免诉累,减少成本,继续
保持良好的关系,我们希望先生也本着这样的精神在收到本律师函后,能将所欠款项立即支付。
有任何问题,不吝联系。
谨此
顺颂商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