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工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有效控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集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 安全控制目标:
1、 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不超过2起;
3、 无刑事案件,一般治安案件不超过2起;
4、 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
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 外租、外包安全管理协议签订率100%;
7、 新进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8、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年检、定检合格率100%;
9、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100%;
二、 安全工作职责:
1.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健全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审定年度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安全防范重点区域和重点岗位。
2.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考核。
3. 对事故隐患不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车间、部门或班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 要按时向集团公司企管部报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月度安全事故汇总等材料。
5. 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管理规定,制定有关项目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和措施,实施有效监控。
6. 实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于隐患整改多次不及时、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部门、车间或班组,年终取消评先资格,并根据责任追究制度对其直接主管给予严肃处理。
7. 对重大危险源要做好登记建档、安全评估、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同时要健全各级安全管理台账。
8.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⑴、 组织各车间、部门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⑵、 按照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有序组织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有效增强干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⑶、 要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各车间、部门的特种作业人员100%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0、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⑴、要加强车间、部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要分工明确、针对性强,每个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完善。
⑵、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⑶、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杜绝瞒报和迟报现象,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对安全事故迅速组织调查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 安全奖惩考核:
奖惩原则: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
1、 年内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且一般安全事故不超过2起的,按下列标准奖励工厂:大型工厂(员工人数≥500人),奖金2.6万元。
2、 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累计发生2次(含2次)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3次(含3次)以上一般安全事故,取消事故单位及责任及责任部门年终先进评比资格及年终安全生产奖金。
3、 年内工厂区域无刑事案件且一般治安案件不超过2起的,按下列标准奖励工厂:大型工厂(员工人数≥500人),奖金5000元;
4、 工厂区域发生刑事案件的,取消责任单位年终先进评比资格,同时对责任单位按照5000元/起的标准罚款,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一般治安案件超过2起的,每超一起罚款1000元。
5、 员工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分/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2分/人。
6、 工厂未与厂区内外租、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5分。
7、 新进员工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2分/人。
8、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未按规定年检、定检的-1/台。
9、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不到位的,-1分/台。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 总经理: 日期: *公司 厂长(部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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