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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4-01-21 来源:乌哈旅游

  毕业生:

  学校名称: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生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本协议无效。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人建议就业计划,报教育厅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四、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五、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备注栏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证的依据。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培养方式

  健康状况

  专业

  学制

  学历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家庭地址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

  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

  单位性质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户口迁入地址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脸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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