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郑重承诺,该企业近两年未发生以下违法行为:
(一)超越企业资质等级或者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或者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串通,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已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或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者谎报、迟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操作人员未取得合格证,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十二)拟参与投标或办理直接发包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建;(十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江苏、苏州及苏州高新区建筑市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全面履行所有应尽的义务,自觉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公司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弄虚作假及上述13项违法行为,我们愿意接受苏州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处理),并承诺自处罚(处理)之日起两年内不在苏州市建筑市场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业务。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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