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局各单位在确保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分期分批安排工作人员轮休,轮休时间集中安排在8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按照AB岗的要求,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含借调人员、跟班学习人员和临时职工)休假,一次休假不得超过7天(含双休日)。
2、市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含正、副主任科员)休假,须经市局分管提出意见并报主要批准。
3、工作人员休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公务,应及时到岗。休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休假期间,严禁用公款、公车外出。
请各单位科学合理安排休假,并认真填写《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年休假安排表》,于8月22日前交市局人事教育科,并报送一份市局办公室备案。
5、各县(市)国土资源局、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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