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法规,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结构 砖混 ,面积约 M2。租期 年,起始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即终止。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年租金¥ 元,大写 ;付款方式: 现金。
三、若发生与该房有关的产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造型、结构。必须切实爱护并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如有乙方使用中及人为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予维修或赔偿。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整交付与甲方。
五、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擅自转租、承包他人;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乙方租赁用途: 。
六、甲方若需出售该房屋或期满后调整租金,须在一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和承租权。
七、在租赁期内的水电气使用安全;资金财产及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使用所产生的(水费、电费、收视费、电话费、天然气费、卫生
九、如果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违约金,年租金的20% 。
十、租赁合同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或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均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承担违约金。
十一、甲方交付与乙方时房屋现状说明(水电气底数、附带设施等): 水底数: 吨,电底数: 度。
十二、双方严格执行租房政策及相关规定,服从甲方及居委会监督管理。乙方在承租期间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民事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必须注意自身及他人的安全,特别是楼下过路行人的安全 ,由于自身的不当或监管的不力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出租方(签名盖章) 承租方(签名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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