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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保证书

2020-02-07 来源:乌哈旅游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学校管理规定,我校不允许学生私自到校外住宿。针对个别因特殊情况并经家长及辅导员同意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经协商,校方允许其居住校外,但学生本人及其家长需就有关问题签署安全保证书,内容如下:

  1、外宿生保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生手册》的各项要求,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校纪校规。

  2、外宿生必须保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与各项集体活动,不能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否则将按学生违纪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3、外宿生保证要经常认真学习安全自救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解救能力。

  4、外宿生保证要自觉维护校外宿舍安全。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确保自身在校外的人身安全。

  5、外宿生要加强防盗意识,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严防丢失。

  6、外宿生保证服从学校、房东、家长的管理,遵守法规校纪,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返回住点。

  7、外宿生保证遵守社会公德,不沾染“黄、赌、毒”,不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及其它娱乐场所。

  8、外宿生保证在来回学校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路上、街道逗留玩耍,不准下河塘洗澡;在校外不准乱吃零食乱用餐、饮生水,注意防水、防火、防电、防人身伤害。

  9、外宿生在校外期间的所有安全,由外宿生本人和家长负全责。外宿生在校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财产问题,与学校无关,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校外居住学生保证如出现考试不及格现象、受到处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必须立即返回学校集体宿舍,集中学习生活。

  11、本《安全保证书》签订后需经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所涉费用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本保证书各项内容,对保证书的执行无任何意见。

  学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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