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签订日期:
乙方(承让方):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转让茶楼一处,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茶楼的具体情况
名称:好鑫情茶楼 面积:182.m2
位置: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33—10#营业房
朝向:东西向 产权单位:宁夏水产研究所
二、转让金额:
三、转租具体条款
1.本茶楼现有的所有设施和设备一并转让,不再另行计价。乙方在协议签订前对本茶楼的所在位置、环境、客源,所有设施和设备进行认真实际考察、合同签订后,甲、乙方无权找任何理由反悔,单方面撕毁合同。否则要承担所有的费用及责任。
2.甲方和房屋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时的押金壹万元整 (¥10000.00),以及剩余房屋租费(截止20_年5月31日)暖气费伍仟元整(¥5000.00),由乙方同转让费一起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设备及转让费共计:
3.截止甲方与房屋产权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乙方可以自行和房屋产权单位续签房屋租赁合同。
4. 甲方未办营业执照。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也可以重新申请新的营业执照等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签定后,该茶楼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物业费、水费、电费、电话费、暖气费、税金等均由乙方负责缴纳。
四、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对原房产权单位出租时房屋内设施进行妥善保护,如有损坏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2.如乙方不能按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金,甲方将终止本协议。
3.自本协议签订后,本茶楼经营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能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
4.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违约责任按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协议中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