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向不文明陋习告别,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形式:
各班评选出1名班级“文明礼仪之星”,由学校学工处和团委对推荐学生进行评选认定,在全校42个班级的42名选送学生中评定10名并授予“校园文明礼仪之星”称号。 三、评选条件:
1.能很好地使用礼貌用语(5分),待人有礼貌(5分),见到老师能主动问好(5分);
2.能和同学、老师、父母、邻居友好相处,知道谦让(10分);
3.爱护公物,无损坏教学设施现象(5分),个人用课桌椅无涂、刻、挖等情况(5分);
4.爱清洁,讲卫生(5分),不乱丢纸屑果皮(10分);
5.规则意识强,能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xx市第一中学学生手册》(15分);
6.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在班内良好。(15分);
7.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区、勤于力所能及的家务活,能在环境卫生保持、规范课间活动中长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如:主动捡拾校园内果皮纸屑,主动维持班级秩序等)(20分);
对有下列行为的学生不予参评:
1.随手乱扔果品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者。
2.不按时打扫卫生者。
3.破坏花草树木者。
4.在校园内,尤其是楼道及室内追逐打闹,使用不文明用语现象者。
5.不穿一中校服、穿拖鞋、佩带首饰、染发、烫发、男生留长发者。
6.进电游厅、桌球室、网吧、舞厅者。
7.打架、顶撞教师、侮辱同学者。
8.抽烟、酗酒者。
9.迟到、早退者。
三、评选办法
由全班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自行打分,经班委认定后推荐5-6名候选人进行全班投票。候选人对照评选条件简要介绍事迹后,由大家举手表决确定,根据得票数多少且超过半数者才可确定为“文明之星”。将各班班级最终得票数最多的.1名学生推荐为“校园文明礼仪之星”。
四、注意事项:
各班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对推荐名额宁缺勿滥。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得文明礼仪之星称号的学生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奖励本班级量化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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