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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的管理制度

2023-08-07 来源:乌哈旅游

  第一则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 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 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 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九、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 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职员聘约合同》时效可由公司与职员双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公司。

  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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