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每个经营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店公开向社会承诺不经销假冒伪劣及来历不明商品,保证做到: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坑骗消费者。不经销来历不明的商品,不窝赃、销赃。
二、建立进货验收制度,设置进货台帐,从合法渠道进货,保证商品质量和商品来源合法。如顾客在本店购买的商品经鉴定是假冒伪劣商品,保证退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现赃物,保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自觉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自觉遵守商业道德,做到文明经商,守法经营。
如顾客在本店发现或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请拨“12315”投诉。如发现其他违法违章行为,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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