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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员工手册

2024-03-18 来源:乌哈旅游

  管理理念

  一、以人为本,量才而用,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

  二、科学管理,分工明确,争取员工利益最大化;

  三、观念统一,方向明确,为员工开辟更大发展空间;

  四、合法经营,规范服务,全力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员工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持公司正常发展,保护广大员工的合法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适用于公司各岗λ职工、各级管理干部、高层领导干部。

  第三条 本守则包括:

  1.总则;

  2.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3.管理制度;

  4.员工职则;

  5.奖惩制度;

  6.附则。

  第二章 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以下规定:

  1.爱岗敬业,工作主动热情,争做优秀员工;

  2.发扬团队精神,团结互助,与公司和全体员工同甘共苦,荣辱与共;

  2.尽忠守职,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3.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第五条 福利:本公司在从业人员在职期间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关福利权利: 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免费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2.业绩突出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享受奖金鼓励,具体见奖惩办法;

  3.在本公司合同期满X年的工人,可享受有薪年假。

  第五条 休假:本公司从业人员在职期间享有法定休假权利:

  1.公休假:本公司从业人员ÿ月享有4天法定假日及各种节日、纪念日假期,在不妨碍工作之范Χ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ÿ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δ休日数,计发其与工资数额相同的奖金。

  2.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3.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4.产假:已婚女性职、员工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5.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ÿ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δ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δ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7.工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工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以上各款 除公休日外,均需提前向公司有关部门请假,获得批准后才可执行。 请假期之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第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休假期间的薪水依照以下规定计发:

  1.请假δ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薪水正常发放。

  2.请公假者薪水正常发放。

  3.工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公司负责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七条 因工作受伤、致残或死亡者,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并享有条五条规定中相应的休假权利。

  条八条 员工个人权益受损,应向所在部门主管设诉,由部门主管了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者;部门主管不能解决或受损员工对处理结果不满时,受损员工可逐级向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诉,上级部门了解情况后作出合理的裁决;公司内部无法解决者,可提交劳动仲裁部门或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 本公司主要招聘对象为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家教经验者优先¼用,具体方法往下:

  1.各部门可以根据发展需要填写招聘申请呈交审核,由公司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进行人员招聘;

  3.由公司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等活动,合面试合格后,由应聘者提交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照片等)填写工作简历表、办理临时工作证,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协议,并换发正式工作证和上岗证正式¼用,不合格者由部门负责人通知辞退,但需要出具辞退通知书;

  4.新员工在试用期间觉得工作不合适,也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辞职,但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负责招聘的主管部门负责新员工的技能培训,介绍工厂各种规章制度,由公司定期统一组织小班培训活动.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工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工期不超过六个月。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

  第十三条 本公司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请主管部门审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δ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δ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四条 δ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病下情况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扣发旷工期间的薪水:

  1.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情与在公司资历及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

  2.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批延长,最多15天,再逾期者按前款规定论处;

  第十五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辞职,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填写“辞职申请书”交人事部批准,并由主管部门签发“辞退通知书”,辞职申请生效之日,人员应将工作服和工作证上岗证、及公司出具的介绍信等交还人事部门,主管部门注消其人事档案,并由财务部门计发辞职前δ发放的薪水。

  被解雇者适用前款规定。

  从业人员擅自离职的,由其主管负责人代写“辞职申请书”呈交人事部门,人事部门签署“辞职通知书”并注销人事档案,并追回其工作服、工作证、上岗证和由公司出具的介绍信等证件,不计发离职前δ发放的薪水。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自然离职的(主要指因意外死亡、伤残等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由其主管负责人代写“辞职申请书”呈交人事部门,人事部门签发“辞职通知书”注销其人事档案,财务部门以现金形式向其法定继承人发放离职前薪水和奖金。

  第四章 员工守则

  第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和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尽忠职守,充满热情地对待本职工作,公司工作人员应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

  第十八条 服从上级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第十九条 发扬精诚合作的团队精神,团结友爱,热心帮助同事,努力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不中伤他人,不打击报复。

  第二十条 严禁拉帮结派,搞分裂活动,破坏别团队的整体团结。

  第二十一条 积极参加公司的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第二十二条 积极参加公司例会,不迟到,不早退,及时汇报工作状况,交流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 服务热情,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客户的合作。

  第二十四条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十五条 注意自身形象,衣着整洁,使用文明用语,上岗时应携带工作证、配戴上岗证等相关证件,初次接触客户应出示本公司签发的介绍信。

  第二十六条 家教从业人员,应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耐心教导,不急躁,不体罚虐待。

  第二十七条 家教从业人员发现所教的学生不适合自己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以便调换合适人选。

  第二十八条 公司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准时上下班,并按规定签到,积极处理公司内事务。

  第二十九条 δ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公司以外人员带入办公场所。

  第三十条 严守公司商业机密,不泄¶,不出卖,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活动,家教从业人员不得私自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

  第三十一条 维护公司信誉,不从事Υ法犯罪活动以及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注意人身安全,严禁在办公室内使用电¯、ú汽¯、ú油¯、蜡烛等明火器具,不随意破坏、改装电器设备,不在办公场所私拉电线;严禁将易燃易爆品、有毒物品带入办公场所;严禁私藏凶器、打架斗殴。

  第三十三条 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破坏,不化公为私。

  第三十四条 爱护工作环境,保持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或在办公室等场所乱涂乱画。

  第五章 奖惩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评比或审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鼓励,贡献非常突出的,可给予特殊奖励:

  1.服务热情,工作积极主动,为公司羸得良好信誉的; 2.工作努力,业绩突出,为公司创造利益显著的;

  3.积极举报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并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

  4.见义勇为,对制止在公司内的犯罪活动或解决员工之间é盾做出突出贡献的;

  5.发生灾害时,积极抢险,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的;

  第三十六条 有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公司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并树立为公司员工学习的典型。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直接辞退,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权利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在公司或以公司名义从事Υ法犯罪活动或传销、宣扬迷信、邪教思想的,直接责任人将被立即辞退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背叛公司,出卖或泄¶公司商业机密的,直接责任人将被立即辞退,给公司生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追回损失;

  3.离职员工继续利用本公司文件或以本公司名义ð充本公司员工招摇撞骗的,公司主管部门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公司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追回损失并责令其公开道歉挽回公司名誉;

  4.故意或过失破坏公司财产,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负责人将被立即辞退,并通诉讼追回损失。

  5.Υ犯倾情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警告、一定数额和罚款或辞退:

  1.故意或过失破坏公司财产,情节较轻微,δ造成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扣发奖金、罚款等处分;

  2.工作人员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比较轻微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家教从业人员,不服从公司安排,私自和客户发生业务往来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分,警告无效的,责任人将被被立即辞退;

  4.拉帮结派、制造é盾破坏团队和谐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罚款处分,警告无效的,直接辞退;

  5.不爱护公司财物,故意毁坏、浪费或据为己有的,除追回损失外,由主管部门处以警告、罚款、扣发资金等处分;

  6.家教从业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给公司造成名誉损失的,由主管部门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处以罚款或扣发奖金等处分;

  7.不注意卫生,破坏工作环境,屡次劝说无效的,由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扣发资金等处分。

  8.公司管理人员多次无故旷工或迟到早退有,由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处以罚款或扣发当月资金等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守则中所指“一定数额”将视具体情况由公司主管部门研究决定;“以内”、“以外”均以公司内外为界限。

  第四十条 本守则中所指“证件”或“证明”为国家权威机构和本公司的相关证件。

  第四十一条 本守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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