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男,七(3)班学生。该生自进入七年级以来,在学习上不思进取,上课不认真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在生活上十分不检点,结交校外闲散人员,向同学多次借钱拖欠不还;最后发展到骗取家长的钱去上网,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老师、家长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同学留校察看一学期的处分。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赣州厚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政教处
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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