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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行的倡议书中学生

2022-02-27 来源:乌哈旅游

  中小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事关万千家庭的平安幸福,事关整个社会的稳定祥和。近年来,随着机动车及驾驶员数量猛增,交通安全形势愈发严峻和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及儿童的交通安全,共同为每一个孩子营造平安文明的出行环境,市教体局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关爱学生安全出行。请广大驾驶员不要超载人员,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道路行驶请遵循“校车优先”原则,自觉给校车让行。行驶至学校地带,请放慢速度,不与学生抢道,礼让学生先行。

  二、各中小学特别是幼儿园不要使用违规、超员等车辆接送学生。请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拒乘非法车辆、违规车辆等。完善交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学生、幼儿的应变和自救能力。定期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摸底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请广大家长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孩子安全出行、文明出行。请您时刻发挥榜样作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您坚决不要让您的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超员、拼装车等违规车辆。

  四、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请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自身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超员等车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接送学生车辆存在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请及时向交警、交通等有关部门举报或拨打110报警。

  市教体局在此提醒校车驾驶员、学校(幼儿园)、家长和学生(幼儿):

  一、校车驾驶员

  1.校车每天启用前,要提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坚决不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

  2.校车停靠时,须选择指定的停靠站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学生下车后,校车驾驶员在车辆起步时应当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的学生以及附近其他行人。

  3.校车在道路上拉载学生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空车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4.校车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时,驾驶员应当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盲目抢行。

  5.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载运学生、严禁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6.不疲劳驾驶,不在禁鸣区域鸣喇叭;集中精力驾驶车辆,行车中不拨打不接听手机,确保行车安全。

  7.冬季因低温路面湿滑加剧,车辆制动效能降低,行车时请严格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低挡匀速通过湿滑路面。通行冰雪道路要安装防滑链或防滑轮胎。低温干寒雾霾天气会频繁出现,请注意开启相应灯光提高安全性。车窗玻璃容易起雾请做好防护。

  二、学校(含幼儿园)

  1.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并与相关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各项责任。

  2.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3.随车照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发现驾驶员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应制止校车开行;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员启动校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4.定期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倡导文明出行,向学生讲解出行乘车安全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学校要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定期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等形式,告知学生家长自觉抵制违法超员车辆,发现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向交警、交通部门举报。

  5.遇有大雨、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可启动应急预案依规调整上下学时间,必要时停止校车接送。

  三、家长

  1.家长要落实安全监护的责任,请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坚决不租用非法营运车辆、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孩子。请教育子女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叮嘱孩子不要在校车上玩耍,注意上下车安全,并做好与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的对接。

  2.家长应当理解配合学校工作,家校同心协力,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对非法营运车辆要态度鲜明,积极举报。发现学生乘坐的校车有超员等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向交警、交通部门举报并通知学校或者教育主管部门。

  3.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乘坐“三无”(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车辆和违法车辆等上下学。确因上学路途较近,需用电瓶车、摩托车接送孩子时,请务必谨慎驾驶,并给孩子戴上头盔等防护设施。

  四、学生

  1.步行安全。在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经过路口时,要走斑马线。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和车辆转向灯的变化,不抢红灯。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三五成群并肩走。行走要专一,不要东张西望。

  2.乘车安全。等校车时,要站在规定好的等候区内等候,等车子停稳后再上车,不争抢、有秩序地上车。等公交车时,要在站台上等候,车辆停稳后依序上车。乘坐轿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乘车时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更不要在车内打闹嬉戏或者和司机聊天。要从右侧下车,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不乘坐带病车、超载车和农用车。

  3.骑车安全。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骑自行车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观望并招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不骑车带人,不违章载物,不打伞骑车;不要三五成群并肩骑行,不要扶肩而行,不要互相追逐、竞驶;不要手中持物骑行,不要双手离把;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骑行,不要扒机动车行驶。

  4.做一名“安全小天使”,经常提醒家长认真遵守交通秩序,小手拉大手,将安全文明行为传递给身边最亲的人。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

  20__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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