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与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居民:
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对于提高凉城县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塑造城市形象,促进建设享誉全国的文化旅游强县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为了有效的推动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现向全县广大居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熟知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宣传创建知识,熟知创建应知应会内容,熟知并遵守《市民公约》,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文明习惯,自觉增强文明意识,争做文明有礼凉城人。
二、做文明礼仪的倡导者。多讲文明礼貌用语,摒弃不文明语言;遵纪守法,文明上网,坚决抵制网络低俗信息;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应陌生人的问路、求助等;遵守公共道德,人多办事场所自觉排队,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高声接打电话。
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丢果皮果壳、塑料袋、纸屑、烟头等垃圾,不乱泼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乱刻;不在小区院内私搭乱建,不在楼道内堆放杂物,不侵占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不人为弄脏、损坏公共设施;不践踏草坪、不攀爬树木、不折损树枝、不采摘花草;不散养宠物,随地便溺。
四、做文明交通的维护者。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过马路走斑马线,不翻越交通护栏;不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笛,非机动车按道行驶,机动车礼让行人,开车不接打电话、吸烟、车窗抛物。
五、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要发挥指挥示范引领作用;窗口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践行职业道德,开展优质服务;在校学生要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培养文明习惯;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都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中去。
六、做文明创建的监督者。广大居民要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自觉参与并监督文明创建工作,对不文明行为主动劝阻、制止,对屡禁不止不听劝阻的不文明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曝光。
只有你文明,我文明,我们的家园才会更文明;只有你参与,我参与,我们的城市才会更亮丽!我们要以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为己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树立文明形象,维护城市荣誉。我们相信一滴水能折射阳光,细微处能显露道德,每个人的文明进步一小步,整个社会就会前进一大步。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携手同心,把我们的县城建设成为文明、和谐、美丽的北疆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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