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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机器合同

2024-02-24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电梯维修保养服务事宜,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下列电梯的维修保养服务(见附表1)

  1、保养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止。

  2、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保养期限内终止对管理权,则本合同也随着自动终止。

  二、电梯维修保养价格及付款方式(每)

  1、维修保养费总计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小写:RMB 330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维修保养价格不予上调,如在本年度乙方工时成本下降,则第二年度的保养价格按比例下调。

  2、支付方式:保养付款周期为3个月。维修保养费均在各付款周期的最后一个月底前支付。

  三、甲方的责任:

  1、在乙方责任以外的料件损坏(详见材料清单),其更换的材料费用将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在更换材料时发生的人工费用。甲方有新要求或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改变需增加安全装置时,由甲方支付增加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电梯进行保养加油及调整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损坏或需更换时,由甲方支付更换部件的材料费。对于本合同的任何额外更换零件费用或修理费用,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的14天内支付。

  2、出现紧急召修的情况,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为乙方员工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4、甲方负责电梯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在《电/扶梯维护保养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四、乙方的责任:

  1、在第一年度的有偿保养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为甲方免费提供所有电梯的三方对讲功能(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完成安装工作)。

  2、每月由乙方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2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乙方保养规范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清洁材料和润滑油、润滑脂等油料。

  3、乙方进行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对于超出乙方控制范围的诸如乘客对设备使用不当,包括恶作剧召修,乙方需及时修复,乙方配备24小时驻点维修工,做到随叫随到。

  4、乙方负责甲方通过电梯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年检及限速器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日常维修保养的'时间,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在接到甲方紧急召修后,

  5、乙方需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管理处的规章,相关书面文件需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6、乙方需协助甲方培训电梯工程维修人员不少于3名。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培训方案,并将培训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予以履行。

  7、乙方明确本合同项下具体维保人员数量不少于3名。如遇甲方重大活动,应适当增加人员以配合甲方,增加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五、违约责任:

  1、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不能自行或者允许非乙方人员,或未经乙方允许的员工以及其它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但因乙方人员未及时履行维保措施下,由此产生的维保费用和相关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

  3、对于诸如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电梯进水、火灾、雷击等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相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维修延误责任、电梯故障、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出关于电梯安全运行的合理性建议,并提供参考资料,因非乙方的责任导致的电梯设备丢失、损坏,合同履行的延误,以及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以及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所提之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出示电梯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乙方必须按照计划履行维保义务。并将每日维保情况记录,每周一交工程维修组备案。对维保过程中电器器件发生异常,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每一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结束前一个月,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征求改进意见,并在新年度开始之前一个星期内确定新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按约履行。

  6、乙方负责电梯机房的卫生,如经市区房管局检查不合格,扣除相应的维保费用(每扣一分考核分处罚20xx元,以此类推)。

  7、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必须在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进行排除故障。超出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每次扣总维保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乙方维修人员缺岗2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追偿。

  8、由于维保工作进行后,未将电梯保护盖板复原,每次处以500元处罚金,因此而造成电梯损坏,将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即成为双方完全同意履行的合同,将取代所有双方以前订立的有关维修保养事宜的任何协议。

  本合同正本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本保养合同之所有电梯参数及价格明细详参合同附件。(见附表2)

  签约双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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