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牟等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保字〔20xx〕136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牟、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上述二人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迟家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审计责任人的任职资格。
三、吕文栋不符合《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要求,不予核准其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xx年x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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