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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代理协议书

2021-04-12 来源:乌哈旅游

  总代理协议书

  第一条 总则

  本协议书于19____年___月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

  根据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____________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______________IFT技术(以下称“IFT”技术)。

  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本协议内所用词汇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包括许可证和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委托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额。

  2.2.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3.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构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于本协议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定许可证协议。

  4.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何种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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