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
街(巷、里)号房号的房地产(房产权证号码)出租给乙方作用途使用。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如下:
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
(单位:________元)月租金额(小写:________)(大写:________)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每季度提前15天收取下季度租金。
合同期内承租方支付元(大写:)作为押金,合同期内承租方违反合同规定出租方押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八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管理工作。
3、甲乙双方应当自签订或者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房屋租赁双方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告知当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部门一份。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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