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单位:
集团洪泽财务部财务主管孙立玲、出纳程玲玲未按集团资金支付财务审批流程,在工作中出现将公司应付款项90万实际支付了115万的严重工作事故,这一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条款,即日起解除两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此后其任何个人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诉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鉴于以上处理决定,公司安排林琪英暂停在洪泽对孙立玲的财务工作交接,留岗待交。
集团副总裁徐韵,在此次洪泽财务人员严重工作事故中负有管理失察责任,公司决定,取消公司授予其的50万期权作为处罚。
希集团财务人员要引以为戒,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要严谨认真,思想上加强财务工作风险防范意识,从行动上加强对财务各项审批流程的学习和执行,避免出现类似事件。同时集团全体员工要以此进行深刻反思,在各自岗位上认真负责,加强学习,提高自己工作的职业化水平,在各项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以公司利益为重。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安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Oxx年五月十一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