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广大群众:
针对日益严重的雾霾天气状况,人们必须根据雾霾形成原因,做好相关防御措施。要想彻底防治雾霾天气的再次发生,人们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雾霾天气的治理工作。
1.加强雾霾天气的预防
加强预防雾霾天气的发生,有利于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降低雾霾天气给人们带来的经济及安全损失,气象站应采取一些措施:一、业务值班人员实时监测雾霾天气,根据雾霾特征、观测数据资料,综合分析能见度、相对湿度等气象条件,及时发布雾、霾预报预警信息;二、密切关注天气,认真做好预报服务。三、加强与公安交警、高速、农业、环保、交通、公交、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四、加强对此次雾霾天气过程发生和持续的成因、雾霾天气过程的影响、后期天气变化的综合分析和研究,做好决策气象服务和公共气象服务;五、认真分析总结当前雾霾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雾霾预报业务。
2.提倡节能减排、环保出行
这里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加节能减排政策的推行,积极提高人们环保意识,提倡人们外出游玩时,多采用乘坐公交车、自行车、徒步等方式出行,减少私家车的使用率,从而降低空气中污染物含量。同时,继续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程,提供空气质量。
3.合理规划城市整体建设
由于城市规划的不合理,导致城市空气中悬浮颗粒物比较多,不容易扩散和稀释,给雾霾天气的形成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4.建立相应的环境监管和协调制度
由政府部门牵头,加强气象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组建雾霾天气预防工作小组,建立必要的监管和协调制度,认真分析本地区的天气状况,并采取相应对策。同时,加强城乡违法、违规污染环境单位和个人的调查与处罚。
5、加快相关法律规定的完善
前段时间,长时间、大范围笼罩我国华北、中东部地区的雾霾天气引发了社会对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如何治理大气污染,成为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民生周刊》记者近一周的采访发现,这亦是代表委员最关心的话题之一,多位代表今年提交了相关建议。
1989年颁布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早已落后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更不能适应当前中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环境保护法》的修改首先要研究其在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定位问题,理应将其上升为中国生态法治建设的基本法。
其次,应当明确其国家环境政策法的性质,以国家意志形式向全世界宣示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全局性、战略性制度,规定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根本战略、公民的环境权益、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体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违法责任以及环境诉讼程序等,都应当在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中有所体现。
环保涉及到每个人的生存与健康,环境保护法必须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将保障人体健康作为立法目的。同时,环保也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需要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共同参与,只有形成政府、企业、公民的“共治”,各方面都齐心协力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健康,才是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尽快推动《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是这个行动最重要的方面。
总之,雾霾天气对人体有着较为严重的影响,同时也不利于交通的安全,因此,加强对雾霾的预防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在此过程中,要不断采用先进技术,降低环境污染,从制度上、法律上强化雾霾天气的预防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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