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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设计与制作合同书

2021-10-09 来源:乌哈旅游

  甲方(委托方):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公司电脑机箱产品外观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公司设计电脑机箱产品的外观,设计内容包括产品的外观造形、颜色、材质等,并最终提供产品外观的效果图档。

  备注:产品的内部结构、材料性质、功能实现等方面,不属于外观设计范围。

  二:委托设计费用:

  电脑机箱产品外观设计单价为人民币 元/款(税后)。

  备注:此报价是乙方税后所得,如需缴纳税额由甲方承担,若需乙方承担税额,则每款设计费报价为人民币 元。

  三:合作及修改流程:

  1:乙方在一段时间内将设计好的图稿带至甲方处,双方在场共同协商挑选,乙方所提供的图稿只用于当场展示,无论是否选中乙方都须将全部图稿带回。在挑选过程中甲方不得以拷贝、拍照、扫描等方式对乙方所带方案图稿复制存留,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乙方带回图稿。

  2:如甲方选中__款方案,准备制作手板或开模,则甲方需在十日内将该款设计费全款划入乙方账户后,乙方通过电邮将该方案原始图档发给甲方,该款方案合作完结。

  3:如甲方选中__款设计方案,但需要乙方做修改,则甲方需在十日内将50%报价(即人民币 元(税后))划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可先提供共计两次修改,每次修改后再带图稿至甲方处供甲方挑选。

  4:如甲方在上述两次修改后还需要修改,则甲方需在十日内将剩余50%尾款(即人民币 元(税后))划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可再继续提供共计两次修改。

  四:设计方案修改约定:

  1:在乙方为甲方提供__款设计方案,且已收到全款后,若甲方还需要对该方案进行修改,乙方应予配合,但每款方案乙方提供的免费修改次数最多不得超过 次,若超过,则之后的每次修改前甲方需先付20%报价(即人民币 元(税后))给乙方后,乙方再做修改。

  2:在乙方为甲方提供__款设计方案过程中,若因甲方公司名称或商品变化而变更设计方案,则视其为新方案设计,需重新编号立项后,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3:在乙方为甲方提供__款设计方案过程中,甲方又提出与该方案所属性质不同设计要求,或推翻该方案原设计大形与风格,则视其为新设计方案,需重新编号立项后,乙方重新开始设计。

  五:设计和修改时间:

  1:每次修改计时从甲方划款到乙方账户时间开始;

  2:乙方修改一款设计方案最少需要5日时间;

  备注: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设计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方案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该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决定该方案的处理。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方案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方案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

  2: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设计服务。

  八: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在未向乙方付清全款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剽窃或抄袭乙方方案并使用。

  备注:依据前述知识产权约定,甲方在未选中或放弃设计方案及未付清余款的情况下,乙方仍对该设计方案拥有所有权,故因甲方剽窃或抄袭乙方方案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乙方责任:

  一:乙方在为甲方提供设计服务期间,有责任保密该设计方案不得外泄。

  二:甲方向乙方付完全款后,乙方有责任保证该设计方案不再外泄或另卖给其他客户。

  备注:因乙方未保证上述两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双方联系约定:

  十:合同终止:

  1:甲方认为乙方的设计水平无法满足要求,可在知会乙方后,终止合同。

  2:乙方认为与甲方合作不满意,可在知会甲方后,终止合同。

  3: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可在知会对方后,终止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如有变动或补充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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