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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销售合同

2021-01-29 来源:乌哈旅游

  供货方:药业有限公司 需货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双方遵守的条款如下:

  第一条:供方与需方具体交易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见附表。 第二条:需方及时向供方提出购进数量,付清货款,款到供方账户后发货。 第三条:由供方送货到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负责。

  第四条:药品交易价格按双方商定的执行,但长期合作交易过程,如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原辅料大幅涨价,供方有权对交易价格同需方重新商定。

  第五条:货到后由需方验收接货。如因货物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必须在到货5日内提出。遇此种情况,由双方商量补救措施及解决办法。

  第六条:因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接货物,或因需方仓储保管等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的,

  供方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需方中途退货的,必须赔偿供方药品价值,运输费用等经济损失,并支付退货物总价值5%的违约金。

  第八条:供方应及时提供相关经营资料给需方。商品房销售合同第九条:供方的药品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药品的质量责任条件和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签订,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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