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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工会工作总结

2021-10-24 来源:乌哈旅游

  建立乡镇总工会,充分发挥其对基层工会的领导、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总工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XX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文件精神和XX市总工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建立东龙镇镇总工会先进行试点,现将试点工作经验介绍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一)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步伐的加快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乡镇内非公有制企业逐渐增多,劳动关系日益复杂,给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了许多新问题、新挑战。乡镇工会直接面对基层单位、面对职工群众,在协调区域内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建立乡镇总工会是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工会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20xx年至今,全区各乡镇工会按照全总“两个普遍”精神,基本实现了辖区内企业普遍组建工会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适应新形势,要积极推进乡镇总工会的建设,赋予乡镇工会地方一级工会领导职责,使乡镇工会组织的代表性更为增强、覆盖面更加广泛、维权职责更加突出,工作保障更加有力。

  二、多方调研,确定试点

  区总工会领导小组多次下到辖区10个乡镇调研,摸底调查各乡镇企业,基层工会及职工(农民工)的人数,根据多方调研,东龙镇以板材行业为依托,城镇化发展速度飞快,全镇有600多家板材企业,职工7000多人,各方条件也符合成立乡镇总工会的条件,在东龙镇建立乡镇总工会能起到示范作用。因此,最终确定成立乡镇总工会的试点单位是东龙镇。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我区建立乡镇总工会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任务,区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委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兼任,东龙镇党委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东龙镇总工会建立工作的领导,镇党委主要领导为基层工会组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财、物倾斜到位,按时完成任务。

  四、加强指导,密切配合

  (一)乡镇总工会在同级党委和区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总工会代表和维护区域内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履行本区域工会领导职责,领导区域内所属的基层工会委员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工会。

  (二)乡镇总工会可以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由下一级工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和适当比例的有关方面会员代表组成,也可以由乡镇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规定,根据乡镇的实际情况,乡镇总工会委员会可以设委员7人。乡镇总工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2人。乡镇总工会每届任期5年。建立乡镇总工会,应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四)乡镇总工会应配备专职工会干部。乡镇总工会设主席1名,由同级乡镇党委或人大领导兼任,设副主席2名,其中专职副主席1名,享受同级人民团体正职待遇。乡镇党委在推荐本级工会主席、副主席人选前,须征求区总工会的意见。专职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变更其工作岗位或调动其工作。

  五、明确乡镇总工会的职责任务

  乡镇总工会履行地方工会领导职责,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其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会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乡镇总工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负责审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的组建;负责组织辖区内输入(出)的务工人员加入工会,做好会员会籍管理与接转工作。

  (三)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协商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指导和督促区域内单位落实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实施送温暖工程。

  (四)开展非公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民主管理制度。

  (五)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争议。

  (六)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对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生活等实行检查和监督。

  (七)指导和组织开展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的培训。

  (八)实施送温暖工程,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九)推动建立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参与协调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十)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了解、反映职工思想动态;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和职工互助式服务活动。

  (十一)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活动;负责工会服务站的建设管理工作,依托工会服务站,面向社会,为单位和职工提供服务。

  (十二)承担乡镇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要解决。为此,要推进乡镇(街道)工会领导配备和职级到位,向社会公开招用一批专职工会工作者,同时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如通过吸收优秀企业工会工作者,采取上挂锻炼、兼职等形式进入乡镇工会,再进一步可以让优秀的基层工会主席通过竞选、考核进入乡镇(街道)工会领导班子,让基层工会主席参与乡镇(街道)总工会决策;积极发展工会志愿者,建立工会“义工”队伍,让热心于工会工作的职工参与乡镇(街道)总工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二是工作经费不稳定的问题要解决。就20xx年我区总共收取工会经费158万,其中返还基层工会和企业50.35%,共79.55万,上解上级工会16.15%,共25.51万,县区级工会留成28.5%,共45.03万。其他5%,共7.9万。县区级工会经费开支大,例如开支比较大的困难帮扶、金秋助学、开展文体活动、工会组建等,县(区)工会经费杯水车薪,造成基层乡镇(街道)工会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工会工作。建议自治区级工会应在自治区层面研究经费留成方案,自治区、市两级总工会少提一点,多留给县、乡镇工会,保障乡镇工会开展工作的正常经费;对较为困难的乡镇(街道)工会,上级工会适当予以经费支持。同时,试行“乡财县管”,由县级工会统一管理乡镇(街道)工会经费,乡镇不单设账户,这样既规范乡镇工会经费管理,也节约人力,便于经审。

  三是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要完善。围绕解决乡镇(街道)工会“无章办事”的问题,上级总工会要主动承担起上层设计的工作,省、市、县总工会层面能够做到的,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需要全国层面协调的,积极向全国总工会建言献策,在确立乡镇(街道)工会的法律地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业绩考核等方面,尽早制定出台政策性文件,努力使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高效高质运行,更好地发挥领导、服务基层工会的“桥头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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