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门面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编号:17号。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装修。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月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门面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合同期届满 ,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年缴纳租金,租金为:___________元/年。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改门面有关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由起负担的各项税费。
第四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元,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上述文件备份。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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