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制原始凭证方面也有很多注意的地方:比如应标明原始凭证所记录的经济业务的种类,摘要(说明经济业务的项目、名称及有关事项),所涉及到的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填制人员、经办人的签名盖章等等。只有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计账的依据。
然后便要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了,每一步都要慎之又慎,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到以后的核算工作。凭证应按顺序编号,摘要应当明确,会计分录应当书写正确,所附原始凭证应当同类且张数正确并加盖凭证签张。记账凭证是登记帐目,科目汇总的直接依据,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帐簿的依据。
但即使如此也会因为工作疏忽或业务不熟练等原因发生工作失误,例如,会计帐户借贷方向记反,使用会计科目不当,写错金额等情况的发生。发生上述错误后,如尚未登记帐簿的,应重新填制,原记账凭证应予以作废或撕毁;对于已登记入帐的记账凭证,则应根据错误发生的具体情况,相应地采取规定的方法予以更正。更正方法主要有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和补充登记法。在登记帐簿后,发现记账凭证所写部分摘要内容错误或在结帐前发现帐簿记录有误,但其相应的凭证并无错误时,可采用划线更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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